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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通过文献资料法,从民法学的开云体育角度,就体育经纪存在的基础、体育经纪的内部及外部行为的法律性质
进行了探讨,认为体育经纪的内部行为为委托或居间;外部行为为代理。在对体育经纪法律定性的基础上,援
引相关法律法规,对规范体育经纪活动、促进体育经纪业的发展问题进行了分析。
作者简介:陈元欣(1971-),男,湖北人,硕士研究生,主要从事体育法学研究。
[1]关于加强我市体育经纪人管理的通知[Z]. 北京市工商局、体育局,1999.
[2]鲍明晓. 体育产业- - 新的经济增长点[M]. 北京:人民体育出版社,2000.
[5]郭明瑞,房绍坤. 新合同法原理[M]. 北京: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00.